为“小事”较真

为“小事”较真

当我们在超市里、摊点上购买打包好的食品时,发现其分量有些缩水,本想发作,但转念一想“咱又不差钱”,算了;当我们在餐馆里埋单时,服务员总会告诉我们“发票没了,过些天再来取吧”,过些天这件小事也就过去了;当我们脚上的鞋子呈现出狰狞的面孔时,我们会恨恨地想“真倒霉!再不穿这个牌子的鞋了”,就又算了;当我们住进新房发现小区里的绿地似有似无时,虽觉不爽,但一想到要和开发商理论就头大,算了……就这样,生活中林林总总的“小事”让我们一码一码地放过了,殊不知,正是我们的这些“不作为”,才为那些没有诚信的企业和商家行为培植了肥沃的土壤,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他们的气焰。

正因为有的企业和商家尝够了卖方市场的甜头,至今还摆出“老大”的架子,丝毫不理会消费者的呼声,忽视市场的力量;有的企业和商家竟然还把消费者划分为三六九等,不一样对待;有的害怕“揭老底”会影响企业形象,损失市场份额,给对手以可乘之机,便拚命调动各种关系平息事端。所以,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层出不穷,入口食品为何越来越危机四伏了。

其实,知而不为,关键是认识上的问题。虽然这些小事做起来会花费很大成本,如时间、精力等,但如果在消费行为中,我们都能为这些“小事”较真,哪个企业和商家还敢为自己的不诚信而神闲气定地“微笑服务”?只得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各监管部门也才能多角度、多渠道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帮助。这样,我们在打假劣反欺诈中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律制度方面共同发挥了作用,让宝贵的诚信资源将来不再稀缺。 (冯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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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6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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