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09年师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乌海市2009年师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记者从市教育局得知,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乌海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我市出台了《乌海市2009年师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步骤,本活动首先以学校为单位,在3月份利用广播、板报、墙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4月至11月,以月为周期,每月确立一个主题,陆续开展拒绝有偿家教倡议活动、“明星教师”和“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以“明荣辱师为先”为主题的师德建设活动、举办师德报告会和演讲会活动、“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和“师德”征文活动。

活动中,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乌海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试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并在学习笔记中详细记录心得体会,建立个人师德档案。

11月份将开展“三满意、四对照”师德评议活动(“三满意”即让学生满意,让学生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四对照”即对照自己对教育事业是否忠诚、热爱,对照自己对同事、领导是否团结、尊重,对照自己对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认真、勤奋,对照自己对学生、家长是否关心、爱护),要求教师查摆分析,明确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此基础上,学校还要通过召开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详细记录情况。

学校在查摆过程中,要重点解决教师是否向学生推销资料、是否乱收费、是否搞有偿家教、是否参与或办托管班、是否索要学生家长礼品、是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2月份,各区文教体局、直属各学校要全面总结师德建设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教育局,把师德考核作为绩效工资发放、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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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6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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