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启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党员干部受教育 科学发展上水平 人民群众得实惠

我市将启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本报讯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将于3月下旬正式启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此次学习实践活动将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从2009年3月开始至2009年8月基本结束,参加范围是,市、区党政、人大常委会、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区直属企事业单位,部分驻市驻区单位,高等院校。第二批次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0年2月基本结束,参加范围是,镇、街道、社区、嘎查村,各中小学校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

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开展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学习实践活动坚持和把握的主要原则是,坚持解放思想,坚持实践特色,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正面教育,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的目标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努力促进科学发展。

(学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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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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