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锁定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以“创模”为抓手 改善环境质量

我市锁定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本报讯 (记者 孙林涛)近日,市政府制定下发了《200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今年我市将以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为有力抓手,抓好污染减排、“蓝天工程”和城区二氧化硫达标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净削减1.32万吨;化学需氧量净削减0.02万吨;海勃湾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0天,二氧化硫年均值达到0.075mg/m3,乌达区和海南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二氧化硫年均值达到0.095mg/m3的工作目标。

为此,今年我市将采取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新一轮蓝天工程和城区二氧化硫达标整治工程、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等几项措施,完成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我市将重点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炼铁、焦化、烧结等没有同步安装烟气回收装置的企业,必须安装脱硫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对电厂燃煤煤质的检测和对使用高硫煤电厂的处罚力度,加大落后产能工艺、设备、产品的淘汰力度,巩固关停小企业成果;狠抓已投运的燃煤电厂脱硫机组、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实现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与市环保局和自治区环保局联网,电厂的综合脱硫效率要提高到90%以上,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达标排放率达到全国78%的平均水平,综合排放达标率达到61%的平均水平,污水处理运行率要达到60%以上;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基本实现全市重点企业持证排污。

以推进热网建设、天然气入城、旧城区拆迁改造、产业结构调整为保障条件,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区禁止烟煤散烧工作,加强联片供暖、集中供热,限期取代燃煤供热小锅炉,降低城区空气污染,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对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进行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煤矸石和煤田自燃的综合治理,降低污染水平;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

我市还将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开展涉水行业环境治理整顿,认真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建立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水源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水源地执法巡查,依法查处危害水源地的违法行为,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有效防治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所有沿黄企业要全部实现在线监测、监控;提高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确保黄河在乌海境内不加重污染。

我市坚持执行环评法和三同时制度,努力确保不欠新账。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速度,特别是对符合国家拉动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会提供更好、更快捷的服务,为拉动内需开辟“绿色通道”。

我市将以国家拉动内需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项目资金,进一步抓好城市、农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全面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全面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力度;继续开展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教育基地等系列绿色创建活动,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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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0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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