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 批复要求,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要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突出使用经济手段分配污染物总量指标,充分发挥市场对环境容量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容量资源的配置效率,逐步建立污染物减排长效机制,持续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减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试点工作应着力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规范排污权出让方式,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 据了解,从2014年4月起,自治区开始在全区各盟市实行环评审批建设项目新增总量指标的有偿使用,目前已批准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和我市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 (常文) 来源:乌海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