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关于进入2009年人工增雨作业期的通告

乌海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关于进入2009年人工增雨作业期的通告

为确保空域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充分发挥火箭增雨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火箭增雨作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期限及区域

2009年全市火箭增雨作业期为3月5日至12月31日。作业区域为乌海市境内。

二、作业设备类型

增雨火箭发射工具为乌海556厂生产的RY1-6300型火箭。

三、注意事项

火箭弹为军工产品,具有一定的故障率。为确保市内及周边地区广大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内各地及周边地区的广大群众,如发现未炸火箭弹残骸,要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由当地气象局进行处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拆弹,以免发生危险。作业时,禁止非作业人员围观。

四、作业制度

增雨作业要严格遵守请示制度,得到批复后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使用未经许可的作业工具,未获作业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作业。否则,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意外事故处理方法及报告方式

组织火箭增雨作业时,要严格遵守作业规范,最大限度地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果发现丢失弹药或发生作业等安全事故后,气象局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上级气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共同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拍照、录像、并分析事故原因,以明确事故责任,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885311

特此通告

乌海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200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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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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